MYRILUM · 中国站
MYRILUM 点数购买、充值与使用协议
协议合集版本 1.2 · 合集修订于 2026-09-08
版本:1.2。销售及服务额度提供方:北京灵核智能体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邮箱:info@myrilum.com。适用中国站个人会员点数交易。
第一条 点数的用途
- “点数”是购买和结算MYRILUM自营AI成果服务的使用单位。用户购买点数后,在具体成果订单中按已确认的点数价格使用。界面所称“充值”是将购得点数记入本人账户,不是银行存款、可自由转账的支付账户或投资产品。
- 点数不计息、不承诺升值、分红、回购、现金兑换或跨平台交易。依法应退还人民币属于合同返还或支付纠错,不属于点数自由提现。
- 点数不是某一模型公司的Token余额。不以固定Token数量承诺固定点数兑换,也不按供应商账单事后向客户追收费用。 不同成果按具体报价使用不同点数,详见《AI成果购买、任务委托与交付验收协议》。
- 点数到账是额度交付,不等于用户已购买的所有成果均已制作、交付或验收。点数购买与后续成果履约分别记录,购买点数不构成放弃售后或法定返还权利。
第二条 购买资格和首购包
- 正常有效个人会员可购买符合本人条件的点数商品,无需另申请商业身份或参加推广计划。不得使用他人账户冒领活动,亦不得因真实推荐人没有报名记录而阻碍正常购买。
- 本期首购买赠包的含税应付总额为人民币5000元,取得5000付费点数及5000赠送点数,合计10000点数;每名符合资格的会员限享一次。没有未披露的附加手续费,不自动续费或充值。
- “人民币1元取得1付费点数”仅描述本包购入比例,不是所有成果人民币价与点数价必须相同的承诺,也不是点数的可兑付现金面值。
- 公司记录实际成功的首购资格使用事实。支付失败或已核实未成功,不冒称活动已用;结果未明时核查原订单,不再生成引导重复付款的订单。已收款后不得擅自取消赠送权益或将成交包降级。
- 其他金额、数量、优惠、重复购买包或支付方式,只有商品及结算页真实提供并明确列示时才适用;不得从本包价格推算尚未上架商品。活动调整只适用于其公布范围内的新交易,不追溯更改旧包。
第三条 点数到账及明细
- 用户确认商品、总价及本协议后下单,通过结算页列明的公司支付渠道付款。公司核对订单、商户、币种、金额和实际支付结果后,将准确点数记入本人个人账户。
- 同一交易不因重复通知、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而重复入账。支付机构已扣款但页面仍待确认的,应核查原交易,不要求用户仅因页面状态再次付款。
- 付费点数与赠送点数分开记录,用户可查询来源、数量、可用、预占、消费、释放及更正记录。系统不能确定的状态应如实提示,不能显示为虚假零余额或假到账。
- 本期包的付费及赠送点数均不设置到期日。公司不得通过改名、账户工作区切换或权限调整抹去合法余额;暂停和注销按实际未结权益依法处理。
第四条 任务报价、预占与扣点
- 每笔任务在提交前明确成果范围及点数价格。用户确认后,可预占该订单所需点数以防重复使用;预占不代表已经消费,正式核销按约定交付与验收进行。
- 同一批次先使用付费点数、后使用赠送点数,不同批次按购入先后分配;对应来源与消费记录可追溯。例如同批付费5000点及赠送5000点,使用100点后记录为付费4900点及赠送5000点。
- 上述账本顺序不单独决定退款人民币金额,不以“付费点先用完”规避依法适用的买赠优惠折算。
- 整体交付的任务,按该成果订单约定验收后核销确认点数;阶段交付的任务,只按事先确定的阶段和金额核销。内部尝试、运行日志、提示词生成、任务排队或失败重试不是独立收费成果。
- 未实际履行且依法不应收费的取消、失败或终止部分,应释放预占;已经误扣的通过明确可查询的更正记录恢复。公司承担自身缺陷补正所需的内部重试费用,不重复扣点。
- 用户增加范围或变更成果要求时,公司先明确新增报价、时间和影响,经用户确认后执行;用户未确认的增项不扣点。余额不足时暂停需要新增额度的操作并提示,不擅自透支、扣人民币或动用推荐佣金。
第五条 使用限制及转赠
- 点数仅用于公司承担销售和主要履约责任的自营服务,不用于向第三方商家结算、购买金融产品、对赌、现金兑换或交易炒作。
- 点数归个人会员所有,不能通过共享、出借或买卖登录凭据转移使用。个人与组织账户之间不得未经授权混用点数。
- 自助转赠仅在网站明确提供该功能时适用:限本人真实购入、未消费且未预占的付费点数向同一经营主体下另一正常个人会员无偿定向赠与;活动赠送点数不转赠,受赠所得不再次转赠。受赠人应有明确接受机会,未经接受的按页面规则取消或到期释放。
- 转赠保留原始购买及流转来源,不产生新充值、首购、赠送或推荐佣金,不得用于现金对价、倒卖或规避直接推荐规则。适用的关系限制和数量限制须在发起前明确展示,不事后扣除未披露费用。
- 自助功能未提供或受限制,不当然排除依法享有的债权转让等权利;相关请求可通过邮箱提出,公司依法核验并说明处理结果。
第六条 发票、售后与异常
- 公司按真实交易性质及税务规定开具合法发票。用户可凭本人订单提供必要发票抬头及税务资料申请;同一经济事实不因购入和后续使用而重复开票,赠送点数不虚增现金实收。
- 付款未到账、重复或错误收款、点数误扣、未履约、瑕疵履约、依法解除或其他应返还情形,依《售后、退款与交易纠错规则》处理。没有退款按钮不影响请求,公司不以“充值成功”作为一律不退款的理由。
- 交易定性及七日返还、数字商品退货等规则的适用,按实际商品服务和法律判断,不由“充值”“Token”“算力”名称或勾选本协议决定。
- 因返还需调整点数、赠送、发票或佣金时,保存历史并提供计算说明,不直接删除原记录,不因邀请人未退佣或发票待红冲拖延依法应返还的款项。
第七条 推荐、责任与更新
- 本期合格首购的直接推荐报酬按照《中国站普通会员直接推荐权益规则》确定,与用户取得点数和具体成果权益分开;用户没有推荐人仍可购买。
- 公司对本人点数记账、使用和履约承担相应责任。对盗用、欺诈或支付争议的必要限制须有依据,提供可披露原因和复核途径,不冻结无关合法余额。
-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争议向依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其他法定救济不受限制。
- 公司保留每笔订单实际适用版本。点数数量、用途、有效期、消费顺序、转赠和售后规则变更应依法显著告知;未经合法依据,不追溯减少已经购得的权益。